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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信用卡積分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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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白金卡或 Titanium卡
富邦金卡或普通卡
$20現金券
5,000分
$100現金券或現金回贈
20,000分
25,000分
「亞洲萬里通」
12分 = 1里數
不適用
$20現金券
$100 現金回贈/ 現金券
「亞洲萬里通」
 
$20現金券

禮品編號 38



禮品編號 39



禮品編號 40



禮品編號 41



   
 
$100 現金回贈/ 現金券

禮品編號 01



禮品編號 02



禮品編號 03



禮品編號 04



禮品編號 05



禮品編號 06



禮品編號 07



禮品編號 08



禮品編號 09



禮品編號 10



禮品編號 11



禮品編號 12



禮品編號 13



禮品編號 14



禮品編號 15



禮品編號 16



禮品編號 17



禮品編號 18



 
註: 客戶透過24小時換領快線可免費換領以上禮品;如以郵遞、傳真或經本行客戶服務主任等方式登記信用卡積分換領禮品,本行將於每次收取行政費用HK$10。
   
富邦白金卡或Titanium卡尊享——「亞洲萬里通」

註:
1. 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只適用於富邦白金卡或Titanium卡(不包括一田Visa白金卡及葆露絲Visa白金卡)。
2. 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不論換領里數數量),客戶須繳付HK$150手續費。
3. 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每次最低兌換額為1,000里數並必須以500里數或其倍數為兌換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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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信用卡積分計劃條款及細則:
1. 此計劃只適用於由富邦銀行 ("本行")所發出之富邦信用卡或聯營卡 ("信用卡")主卡持有人("客戶")。
2. 此計劃不適用於一田Visa卡客戶。
3. 除特別註明外,此計劃之推廣期為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有關換領禮品申請,則以本行收到有關換領申請為準。
4. 憑富邦信用卡(包括主卡及附屬卡)購物簽賬每港幣1元即可獲信用卡積分("積分"),詳情如下:
簽賬 白金卡/Titanium卡 金卡/普通卡
星期六、日每滿港幣300元或以上之簽賬 2倍積分 2倍積分
海外之任何簽賬 4倍積分 1倍積分
其他簽賬 2倍積分 1倍積分
此計劃只適用於購物簽賬,其他交易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貸款、手續費、財務費用、年費、 稅項付款及賭場交易均不適用於此計劃("合資格交易")。所有雙倍或4倍積分計劃不適 用於分期付款之商戶簽賬及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積分將以該項交易正式獲有效授權號 碼之當日日期計算並於交易誌賬日存入客戶之信用卡賬戶內。所有未誌賬、已取消 或已退款之交易,均不可獲發積分。
5. 富邦白金卡或Titanium卡客戶每月所獲之積分最高可達其信用額之4倍,而富邦金卡或普通卡客戶每月所獲之積分最高可達其信用額之2倍,而兩者皆不適用於臨時加額。
6. 客戶名下之不同信用卡賬戶將獨立累積積分,而積分有效期最長為一年,積分到期日將會顯示於客戶的信用卡月結單內。當信用卡賬戶取消該日起(不論任何原因),所有累積之積分即屬無效。
7. 如已獲享積分之簽賬被取消,本行將於該信用卡賬戶內扣除有關之積分或等值之款項。
8. 客戶之信用卡賬戶必須屬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使用積分。
9. 客戶換領禮品次數不限。每款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如所選之禮品供應量不足,本行有權以另一款禮品代替,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已遞交之換領申請,客戶均不得更改或取消。
10. 倘若信用卡賬戶之積分不敷換領禮品,有關換領將自動被取消,而不另作通知。
11. 如換領禮品為現金券或現金回贈,客戶須致電24小時登記快線2566 8181免費換領,如以郵遞、傳真或經本行客戶服務主任等方式換領,本行將收取每次HK$10的行政費用。換領現金券或現金回贈所需之積分或行政費用(如適用)將從客戶之信用卡賬戶內扣除,有關資料將於下一期月結單上清楚列明。
12. 如換領現金券,本行將於4至6星期內將換領信或現金券郵寄至客戶之月結單通訊地址 (客戶請於進行電話換領登記時留意有關換領詳情)。客戶若申請換領現金回贈,該現金回贈將直接存入客戶之信用卡賬戶。
13. 現金券之使用以印於換領信或現金券上之條款為準。有關禮品均由個別商戶提供及不可兌換現金,本行概不對有關禮品負上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責任。任何對禮品之投訴或索償,客戶請直接聯絡有關供應商。
14. 換領禮品之申請獲接納與否,由本行最終決定。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此計劃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於禮品項目或所需積分),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客戶使用富邦信用卡(包括主卡及附屬卡)仍須備受《富邦銀行VISA/萬事達卡信用卡持有人之合約》之條款制約。

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條款及細則:
1. 此計劃有效期為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以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收到有關兌換申請為準),包括首尾兩日("有效期")。
2. 此計劃只適用於富邦白金卡或Titanium卡客戶,並不包括一田Visa白金卡及葆露絲Visa白金卡。
3. 客戶必須已成為「亞洲萬里通」會員方可憑富邦信用卡積分("積分")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
4. 客戶可憑12分兌換1「亞洲萬里通」里數,最低兌換額為1,000里數而兌換額必須以500里數或其倍數為兌換單位。兌換之里數如少於1,000里數,申請將不獲接納。倘若兌換之里數並非500里數之倍數,本行將會調低該兌換里數至最接近500里數之倍數而不作另行通知。
5. 客戶須以郵遞或傳真方式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本行將不收取適用於換領其他禮品的行政費用。
6. 每次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不論兌換里數數量),客戶須繳付HK$150手續費。兌換里數所需之積分及有關手續費將從客戶之信用卡賬戶內扣除,並於下一期月結單上清楚列明。
7. 「亞洲萬里通」里數將於每次兌換後4至6星期內存入客戶指定之「亞洲萬里通」會員賬戶。
8. 「亞洲萬里通」所提供之任何兌換獎勵,本行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9. 對於一切有關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之參加資格問題及/或爭議,本行及「亞洲萬里通」保留最終決定權。
10. 客戶同時須受"富邦信用卡積分計劃條款及細則"及「亞洲萬里通」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註:中英文版本若在文義上有任何差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