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款及細則: |
| 1. |
客戶必須於指定之特約免息分期商戶(“商戶”)以富邦銀行("本行")所發出之富邦信用卡(“信用卡”)支付貨品/服務方可參加本免息分期貸款計劃(“本貸款計劃”)。 |
| 2. |
本貸款計劃申請一經批核,客戶均不得更改或取消有關申請,並同意遵守有關條款及細則。 |
| 3. |
本行保留一切批核客戶申請之權利。若申請不獲批准,本行毋須給予客戶任何理由,亦將不會發還申請資料及有關文件。 |
| 4. |
本貸款計劃只適用於本行所發出之信用卡客戶("客戶")。 |
| 5. |
本貸款計劃申請經批核後,本行將不接受任何退款或停止供款之安排,而客戶所需繳付之分期貸款總額(按以下定義)將先從客戶之信用卡賬戶中可用信貸額內扣除。若客戶每月準時供款,本行將撥回相等數額之可用信貸額予客戶之信用卡賬戶內。 |
| 6. |
客戶授權本行代為將選購上述貨品/服務之總額(“貸款總額”)一次過支付予上述商戶 ,即使上述貨品/服務可能並非即時提供,並(不時按月)從客戶之信用卡戶口("戶口")扣除每月應償還之款項。該筆款項將作為本行免息借貸予客戶 (下文第8及12條所指除外),並將由客戶依據本行同意之分期付款計劃攤還。即使商戶及客戶間有任何爭議,亦不論商戶已停止營業/結業或已提供上述商品/服務與否,所有分期付款亦不可中途取消或更改,直至清還所有欠款為止。 |
| 7. |
有關貨品/服務及其保用均由個別商戶提供,本行並非有關貨品/服務之供應商。本行只負責安排有關貸款計劃之付款事宜,本行並不負責一切其他有關產品/服務事宜,或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該產品/服務有關之損失。任何有關產品/服務之責任,包括供應、銷售、送貨、安裝、保用、其他有關之法律責任及附屬性服務等,概由商戶及其供應商負責。在任何情況下,本貸款計劃並不受任何信用卡差錯處理條款之保障及並不接受任何退款或停止供款之安排。 |
| 8. |
在該賬戶沒有或沒有足夠的可用信用額予以本行扣除每期供款或根據信用卡持卡人合約(“該合約”)每月的最低還款額未能償還的情況下,或當該賬戶被客戶或本行於任何理由下終止,本行均有權把整筆貸款或其餘款,從該賬戶中扣除而毋須事先通知。而客戶將要根據該合約的條文下償還該款項及在該賬戶中所欠之其他款項連同所有利息及費用。 |
| 9. |
客戶並授權本行將客戶之個人資料提供予商戶以作本貸款計劃申請之用。 |
| 10. |
客戶可提前完全清還分期餘數或其部份,惟每次必須額外繳付HK$500之手續費。 |
| 11. |
若客戶取消/終止用作參加本貸款計劃之信用卡(不論任何原因),客戶必須向本行即時清還一切本貸款計劃有關的欠款及額外HK$500手續費。 |
| 12. |
本行有絕對權利隨時作出以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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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客戶逾期未有還款,收取逾期利息,息率則由本行不時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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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客戶未能準時按要求清償所有欠款或其部份,本行將委託收帳代理代為追收款項,並向其提供客戶的有關個人資料。在此情況下,客戶須負責全部有關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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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毋須預先通知客戶的情況下,將客戶在本行所開設之任何戶口的結餘(包括定期存款)合併及抵銷任何欠款連同利息及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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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書面形式終止本貸款計劃並向客戶追討戶口結欠(包括利息及一切有關費用),本行毋須就此給予任何理由;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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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實施上述條款,而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法律費用),須由客戶全面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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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貸款計劃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 14. |
中英文版本若在文義上有任何差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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