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期人民幣儲蓄保險計劃

五年期人民幣儲蓄保險計劃

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海外)」)承保的「五年期人民幣儲蓄保險計劃」(「本計劃」)是一份以人民幣為保單貨幣具儲蓄成分的人壽保險計劃,為您提供期滿利益及非保證滿期紅利,而保費供款年期僅為2年,助您實踐理財目標。

計劃特點

計劃特點
人民幣保單
本計劃以人民幣作為保單貨幣,保費及保單利益均以人民幣支付,但您可選擇以人民幣或港元繳付保費或收取保單利益,讓您財務安排更具彈性*

*您亦可選擇以港元繳交保費及收取保單利益,惟需根據當時中國人壽(海外)公布之人民幣兌換港元(反之亦然)匯率為準。

期滿利益
本計劃的保障年期為5年,當保單滿期時,您可享有期滿利益,金額相等於100%基本金額1及非保證滿期紅利(如有)2之總和,並需扣除所有保單負債(如有),讓您實現理財目標。

人壽保障
如受保人在保單生效期內不幸身故,受益人將獲得身故賠償3,金額相等於:
1) 
以下較高者爲準:
  • 受保人身故日的累積到期已繳保費之101% ;或
  • 受保人身故日的保證現金價值;
2) 
減去所有保單負債(如有)。
如有預繳保費餘額及其利息(如有),亦將全數退回予受益人而毋須支付費用。

2年保費供款年期
本計劃的保費供款年期4僅為2年。除年繳保費外,您可選擇以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5的方式預繳剩餘年期保費5,預繳的保費可享每年3%之保證利率。

簡易核保
本計劃申請手續簡易,毋需醫療核保,方便快捷。

計劃概要

計劃概要
投保年齡
15天至75歲
保障年期
5年
保費供款年期4
2年
保費繳付模式
  1. 年繳4
  2. 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5
保單貨幣
人民幣
最低基本金額1
100,000人民幣
每年最低保費
45,728人民幣

參考例子

參考例子

受保人性別:男
保費繳付模式:年繳4
基本金額1:1,000,000人民幣
保費供款年期:2年
投保時每年保費:457,280人民幣

(保單貨幣:人民幣)

保單
年度
終結

繳付
保費
總額

退保發還金額

身故賠償額

保證金額

非保證
滿期紅利

總額

保證金額

非保證
滿期紅利

總額

1

457,280

392,150

0

392,150

461,850

0

461,850

2

914,560

897,690

0

867,690

923,710

0

923,710

3

914,560

902,760

0

902,760

923,710

0

923,710

4

914,560

939,220

0

939,220

939,220

0

939,220

5

914,560

1,000,000

44,730

1,044,730

1,000,000

0

1,000,000


上述參考例子的數字已調整為整數及只作舉例說明之用,並基於以下假設:
  • 所有保費並未將保費徵費計算在內;及
  • 於整個保障年期內沒有任何金額提取及任何保單負債,並且所有保費於到期時已被全數繳付。


備註:

1  「基本金額」指承保表或批註上列明為「基本金額」的金額,只用作計算保費及保單內的相關價值,並不適用於計算身故賠償。若基本金額於保單有效期內被更改,保費、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滿期紅利(如有)亦將作相應調整。
2  在保單有效期內,中國人壽(海外)將於保單滿期時給付非保證滿期紅利(如有)。非保證滿期紅利並非保證,實際收益及/或回報可能低於或高於預期價值。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非保證滿期紅利之權利。非保證滿期紅利實際派發金額取決於中國人壽(海外)分紅業務的整體表現,包括投資回報、續保率及理賠等因素。
3  如受保人身故,可獲退回預繳保費(包括利息,如有),而不用收取費用。
4  您應在繳費寬限期內繳交所須繳付的續期保費,使保單維持有效。有關詳情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繕發的保單條款。如保單失效或提早退保,保單持有人可領取之保單現金價值可能會大幅少於已繳付之總保費。
5  如您選擇以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的方式繳付保費,您可一筆過全數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包括利息,如有)。中國人壽(海外)將收取相當於提取款項的3%,最低收費為200人民幣。您只可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一次。預繳保費之利率為年息3%,而有關利率為保證。預繳保費之利率於每個保單週年日按年複利計算。

 

請親臨富邦銀行各分行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富邦銀行綜合客戶服務熱線2566 8181(選擇語言後按3)了解詳情。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7時;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時 (公眾假期除外)。

 

警告聲明

五年期人民幣儲蓄保險計劃是人壽保險計劃(含非保證滿期紅利),部分保費將付作保險及相關費用。保單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海外)」)承保,您須承受中國人壽(海外)的信貸風險,在最壞的情況下,您可能會損失所有已繳交保費及保單保障。本計劃的儲蓄部分亦有虧損的風險。您必須注意人壽保險產品的長期性質,如您於保單滿期前退保,您所取回的金額可能會少於已繳的保費總額,因而蒙受金錢上的損失。在提交申請前,您必須完全明白本計劃所涉及的所有風險,以及考慮本計劃是否適合您的個人需要及負擔能力。您有權在冷靜期內以書面通知中國人壽(海外)取消保單,並取回已繳保費及保費徵費(如有),惟您必須未曾於保單獲得任何賠償。有關書面通知必須由您簽署,並確保由保單或《保單發出通知書》(通知您保單已經可以領取及冷靜期的屆滿日)交付給您或您的指定代表後起計21個曆日內(以較先者為準),呈交至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13號中國人壽大廈22樓。

 

條款及細則

重要資料: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不能構成中國人壽(海外)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立之任何合約。有關本計劃之詳細條款、細則及除外事項,概以相關保險合約為準。請詳閱相關保險合約及所有相關的產品資料,並於需要時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如欲索取保險合約,請向中國人壽(海外)查詢。
 
1.  本計劃是人壽保險計劃(含非保證滿期紅利)。部分保費將付作保險及相關費用。在提交申請前,您必須完全明白本計劃所涉及的所有風險,以及考慮本計劃是否適合您的個人需要及負擔能力。
2. 
冷靜期之權利 - 您有權在冷靜期內以書面通知中國人壽(海外)取消保單,並取回已繳保費及保費徵費(如有),惟您必須未曾於保單獲得任何賠償。有關書面通知必須由您簽署,並確保由保單或《保單發出通知書》(通知您保單已經可以領取及冷靜期的屆滿日)交付給您或您的指定代表後起計21個曆日內(以較先者為準),呈交至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13號中國人壽大廈22樓。
3. 
本計劃乃人壽保險產品,並非附送人壽保險之銀行儲蓄計劃,其保費不是銀行儲蓄存款,因此,它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
4. 
保費將繳付予中國人壽(海外),而部分繳付之保費將成為其資產的一部分,保單持有人對任何該等資產均沒有任何直接權利或擁有權。保單持有人的權利已列明於保險合約條款及細則內,及保單持有人只對中國人壽(海外)有追索權。您的保單須承受中國人壽(海外)的信貸風險。在最壞的情況下,您可能會損失所有已繳交之保費及利益。
5. 
本計劃屬於長期性質,您在作任何購買決定前,必須清楚考慮您的財務狀況、現金周轉及資金流的需要。如您短期內需要動用資金,本計劃可能不適合您,並不應購買本計劃。
6. 
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富邦銀行」)為中國人壽(海外)委任之持牌保險代理機構,負責有關保險產品的銷售,富邦銀行對有關本計劃之保險合約條款及細則概不負責。本計劃是中國人壽(海外)的產品並非富邦銀行的產品。
7. 
本保單由中國人壽(海外)承保,中國人壽(海外)負責保單的內容、核保及賠償事宜。
8. 
所有核保及理賠決定均取決於中國人壽(海外)。中國人壽(海外)將根據您所提供的資料而決定接受或拒絕投保申請,如屬拒絕申請個案,中國人壽(海外)將退回全數已繳交之保費及保費徵費(如有)(利息除外)。
9. 
若您就銷售過程或處理相關交易而產生的爭議向富邦銀行作出書面投訴,而該投訴符合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職權範圍內有關「合資格爭議」之定義,並且於富邦銀行的最後書面回覆亦未能解決該有關「合資格爭議」,富邦銀行須與您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處理此「合資格爭議」。然而,您對於有關保險產品合約條款的任何投訴或爭議,則須與中國人壽(海外)直接解決。
10. 
中國人壽(海外)對上述資料承擔一切責任。上述資料只供參考之用,有關詳盡條款及細則及所有除外事項,概以本計劃之保險合約條款及細則為準。如欲索取保險合約條款及細則,請向富邦銀行職員查詢。
11. 
上述資料不能詮釋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中國人壽(海外)的任何產品。
12. 
保險業監管局將按照法例透過中國人壽(海外)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徵費(如有)。如欲得悉更多有關保險業監管局收取徵費的資料,請瀏覽中國人壽(海外)保費徵費相關網站富邦銀行保費徵費相關網站
 
保單須知:
1. 

紅利及/或派息理念
本計劃屬於分紅及/或提供積存利息之保險計劃,從保單收取的保費將會按中國人壽(海外)之投資策略投資在不同資產上。保單持有人將根據其「利益保障條款」內有關條款透過宣布的紅利及/或積存利率分享中國人壽(海外)投資資產中的盈利。中國人壽(海外)會確保保單持有人之間的盈利公平分配,也同時確保保單持有人和中國人壽(海外)之間的合理盈利分配。中國人壽(海外)將每年最少檢視及釐定紅利及/或積存利率一次,現時紅利及/或積存利率的預期並非保證,並會隨著分紅保單的整體表現及其他因素改變,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回報、理賠、續保率的過往經驗及對未來展望:

理賠 – 包括產品所提供的身故賠償以及其他保障利益的成本。
投資回報
– 包括利息收入、紅利收入、息率前景及與本產品相關資產的市場價格變動。
續保率
– 包括保單終止及部分退保的經驗。

註:過往紅利派發或派息的表現,並不代表本計劃將來派發紅利或派息的指標。

2. 

投資理念、政策及策略
中國人壽(海外)致力維持減少投資回報波幅,提供穩定回報的投資理念。投資主要包括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資產,如政府及公司債券在內的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以支持保證的財政責任。為提高資產的財務表現,中國人壽(海外)會投資於股票類型資產及其他投資工具如互惠基金、以及直接/間接投資於物業或商業機構。

投資組合分散投資於不同地區及/或行業。投資策略可能根據市況及經濟前景而改變。中國人壽(海外)會於年結通知書內就有關改變而造成的紅利及/或積存利率變更及對保單的影響通知保單持有人。


中國人壽(海外)目前就分紅及/或提供積存利息之產品之投資策略如下:
資產類別 目標資產組合(%)
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資產 50% 至 90%
股票類型資產及其他投資 10% 至 50%


有關中國人壽(海外)過往紅利的資料、紅利及/或派息理念、投資理念、政策及策略,以及履行比率,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網頁

3. 

欠繳保費/自動保費貸款
您應按所選的保費供款年期準時繳交保費。倘若在繳費寬限期前仍未繳交到期保費,保費將以貸款形式自動從保單中扣除。所有保單貸款均帶利息,並以中國人壽(海外)不時採用的利率計算,而有關利率則刊登於中國人壽(海外)網站。累算的利息將成為保單負債的一部分。當貸款餘額相等於或多於保單之基本計劃的保證現金價值時,保單將會被取消而您將蒙受有關保障及財務損失。在此情況下,保單的退保發還金額將用於償還尚欠的貸款餘額(包括利息),任何剩餘金額將退回給您。

4. 
期滿利益給付安排
期滿利益會於保單滿期日後,以及在中國人壽(海外)收齊所需文件後發放,實際所需時間會視乎您所選擇的領款方式而定。有關領取期滿利益的詳情,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網頁或致電中國人壽(海外)客戶服務熱線(852)3999 5519。

5. 
除外事項及限制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之用,有關詳盡條款及細則、所有除外事項及限制,例如不持異議條款、自殺及欺詐等,請參閱「保單規章」及「利益保障條款」,或向富邦銀行職員查詢。
 
本產品有哪些主要風險?

信貸風險
本計劃是由中國人壽(海外)發出的人壽保險產品。任何已繳保費將成為中國人壽(海外)的資產的一部分,而中國人壽(海外)的財務實力將影響中國人壽(海外)履行保單的責任,因此您須受中國人壽(海外)的信貸風險所影響。

提早退保風險
本計劃的儲蓄部分涉及風險,可能會招致虧損。如您提早退保,您所收取的金額可能會大幅少於已繳的保費。

匯率及貨幣風險
任何涉及外幣的交易都會涉及風險,例如政治或經濟狀況改變可能大幅影響貨幣價格或其流動性;而在轉換貨幣時也可能因匯率波動而招致經濟損失。請於決定保單貨幣時考慮有關匯率風險。

本計劃以人民幣結算。所有本計劃之保費及保單利益(包括但不限於:非保證滿期紅利、期滿利益與身故賠償)均以人民幣計算及支付。

投保本計劃須承受匯率風險,若匯率出現波動,如人民幣兌換港元貶值,您的保單總價值可能降低或因匯率變動而蒙受虧損。

人民幣現時並非可自由兌換貨幣,而在香港兌換人民幣須受若干限制。實際的兌換安排須依據當時的限制而定。您應預留充足時間作有關兌換。

通脹風險
由於通脹的影響,未來生活費用可能會高於預期,即使中國人壽(海外)履行所有有關保單條款及責任,您現有的預期保障及/或回報可能無法滿足您未來的需求。

流動性及提取風險
您須持有保單及繳付保費至指定年期。倘若在保單滿期日前退保,您將蒙受財務損失。倘若您從保單中提取部分款項,將會影響您的戶口價值、身故賠償及其他保單利益及需繳付有關手續費(如有)。

非保證利益
本計劃包括非保證利益及/或回報。將來可得的確實利益及/或回報可能與產品資料所顯示之利益及/或回報不同,而產品資料僅作說明之用。

保單終止
倘若(a)保單失效或退保;或(b)中國人壽(海外)已支付保單期滿利益;或(c)中國人壽(海外)已全數支付身故賠償;或(d)於保費到期日後31日內仍未繳交到期保費,且保單沒有任何剩餘保證現金價值;或(e)保單的負債等於或多於保單的保證現金價值,保單將會被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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