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iN ShopBack Visa
白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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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iN ShopBack Visa白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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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p More! “iN” Back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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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成功申請富邦 iN ShopBack Visa白金卡之客戶可獲以下迎新優惠。

 

HK$150現金回贈標誌

於發卡後首3個月內簽賬滿HK$5,000或以上,
可享HK$150現金回贈


註:
上述迎新禮品優惠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按此


立即透過Fubon GO/本行網頁申請盡享精彩現金回贈優惠!

請即下載

請即下載apple store 下載 立即下載 Google Play

請透過官方流動應用程式商店搜尋並下載 「Fubon GO」。 切勿從可疑的來源下載任何來歷不明的應用程式。


富邦銀行綜合客戶服務熱線:2566 8181 (選擇語言後按1)
星期一至日︰上午8時30分至凌晨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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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查閲或下載本推廣活動的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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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p More! “iN” Back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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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體驗即將全面加大升級!結合 ShopBack 強大的購物、獎賞及支付平台與 iN卡原有的經典網購神卡特色,除原有網購高達8%現金回贈,綁定富邦iN ShopBack卡及使用此卡經ShopBack到相關商戶網店消費,可賺盡ShopBack 商戶優惠,更可享額外高達1%無上限ShopBack現金回贈。 仲有兩款型格卡面自選【 破曉黑 】及【 暮光銀 】任您揀!

 

透過 ShopBack 賺盡回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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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賬類別 信用卡積分獎賞 ShopBack現金回贈* 總現金回贈^
經ShopBack網上簽賬

旅遊及30指定間ShopBack商戶

20X積分
(=8%信用卡現金回贈)
ShopBack商戶現金回贈 +
額外無上限1%
9% + ShopBack
商店現金回贈
其他ShopBack商戶 ShopBack商戶現金回贈 +
額外無上限0.2%
8.2% + ShopBack
商店現金回贈
非ShopBack簽賬 網上簽賬 / 8%
其他零售簽賬 1X積分
(=0.4%信用卡現金回贈)
/ 0.4%
*必須於ShopBack帳戶綁定富邦iN ShopBack Visa白金卡及使用此卡經ShopBack相關商戶網店消費。
^總現金回贈包括20X積分(即8%現金回贈)及額外1%/0.2%ShopBack現金回贈,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ShopBack小教室

ShopBack小教室 有關申請ShopBack帳戶,詳情請按此

額外禮遇

額外禮遇 Fubon iN Day
每月28日都有富邦iN ShopBack卡專屬的 Fubon iN Day,享有高達28%現金回贈!
詳情將於稍後時間公佈。

註:
  1. 富邦iN ShopBack Visa白金卡積分獎賞計劃之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 20X信用卡積分獎賞包括:(i)基本1X積分; 及(ii) 網上簽賬 (包括ShopBack) 額外19X積分。
  3. 客戶每曆月累積合資格交易滿HK$1,000或以上,方可獲享網上簽賬獎賞額外19X積分。合資格交易之定義請瀏覽相關條款及細則。
  4. 客戶每曆月於網上簽賬類別所獲贈之額外積分獎賞最多為62,500積分。
  5. 信用卡現金回贈比率以250積分兌換HK$1信用卡現金回贈計算。
  6. 客戶須透過富邦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進行兌換,最低兌換額為HK$1信用卡現金回贈。其後兌換可以250積分作基本單位之倍數遞增。
  7. 客戶於本行名下如持有不同信用卡戶口,將獨立累積積分及換領禮品。積分有效期最長為一年(以客戶之會籍年度計算),到期日將於主卡客戶之月結單上列明。已取消或已過期之積分將自動被註銷,以及不可撥入下年度或用以換領禮品。
  8. ShopBack現金回贈由ShopBack發放,有關回贈詳情可向ShopBack查詢 - help@shopback.com.hk 。
  9. 客戶須持有ShopBack帳戶並於ShopBack帳戶綁定富邦iN ShopBack卡,及使用此卡經ShopBack到相關商戶網店消費,方能獲得ShopBack現金回贈。
  10. 所有ShopBack現金回贈由ShopBack提供,本行不會就客戶與 ShopBack 或相關合作商戶之間的任何交易或安排承擔任何責任。
  11. Fubon iN Day推廣活動將於2026年8月28日開始。本行保留權利,可於其全權酌情決定下,修訂、暫停或終止本推廣活動,恕不另行通知。
  12. 旅遊及30間指定ShopBack商戶由ShopBack提供,指定商戶名單將不時作出修訂,而不作另行通知。詳情請瀏覽ShopBack 官方應用程式及網站。

 

單次/全年旅遊保險計劃享7X積分

憑富邦信用卡購買單次/全年指定旅遊保險計劃,盡享高達8折保費折扣優惠兼享7X積分。

投保或了解詳情請即按此


註:上述優惠推廣期由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有關詳情、條款及細則請按此

如有查詢,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致電富邦銀行綜合客戶服務熱線2566 8181(選擇語言後按3)了解詳情。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7時(公眾假期除外)。

 

其他尊貴優惠/特點

  • 首3年年費豁免^
  • 保管箱首年租金8折
  • 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詳情請按此
  • 具備感應式付款功能,於任何接受Visa payWave/Mastercard contactless感應器上拍卡即可完成交易,詳情請按此

 

^若根據富邦銀行紀錄所示於每年續期月月底前連續12個月內有兩次或以上未能在到期繳款日或之前支付應付之最低金額,客戶須於下一個新卡簽發周年日期繳付下一年度之年費。

 

富邦銀行綜合客戶服務熱線:2566 8181 (選擇語言後按1)
星期一至日︰上午8時30分至凌晨12時

按此查閲或下載本推廣活動的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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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領禮品方法 - 兌換現金回贈

換領禮品方法 - 兌換現金回贈
方法一 : 登入富邦手機銀行應用程式Fubon+ HK >我的信用卡 > 換領現金回贈
方法二 : 登入富邦網上銀行服務 > 信用卡 > 換領禮品 > 禮券/現金回贈
方法三 : 致電富邦銀行綜合客⼾服務熱線2566 8181 (選擇語言後按 1 > 1 > 輸入信用卡號碼 > 2 > 2 )

換領方法 所需積分 禮品
富邦手機銀行應用程式Fubon+ HK 250 分 HK$1現金回贈*或以上
富邦網上銀行服務 250 分 HK$1現金回贈*
25,000分 HK$100現金回贈^
富邦銀行綜合客⼾服務熱線 5,000分 HK$20現金回贈#
25,000分 HK$100現金回贈^

*每次需最少以250積分(即相等於HK$1)進行兌換;其後兌換可以250積分作基本單位之倍數遞增。
#每次需最少以5,000積分(即相等於HK$20)進行兌換;其後兌換可以5,000積分作基本單位之倍數遞增。
^
每次需最少以25,000積分(即相等於HK$100)進行兌換;其後兌換可以25,000積分作基本單位之倍數遞增。

註:如以郵遞進行登記,富邦銀行將收取每次HK$10之行政費用。


換領禮品方法 - 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

換領禮品方法 - 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 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

方法一 : 登入富邦網上銀行服務 > 信用卡 > 亞洲萬里通里數
方法二 : 下載及填妥換領表格後電郵或郵寄到富邦銀行

註:
  1. 如客⼾以電郵或郵遞兌換「亞洲萬⾥通」⾥通,富邦銀⾏將不收取適⽤於富邦信⽤卡積分計劃換領禮品之⾏政費⽤。
  2. 每次兌換里數之手續費最低為HK$250,每兌換5,000里數,客戶須繳付HK$50之手續費(在任何情況下,不足5,000里數亦將被調高至最接近5,000里數之手續費計算), 每次兌換里數之手續費最高為HK$500


立即行動,換領心頭好!
換領禮品⼿續簡單,請即根據以上之換領方法揀選⼼頭好,既⽅便⼜快捷。

按此查閲或下載本推廣活動的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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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推廣優惠碼之條款及細則:
客戶於相關宣傳廣告所列明的推廣日期內,透過富邦銀行網頁或 Fubon GO 流動應用程式申請及成功申請富邦銀行信用卡,並輸入指定推廣優惠碼,可獲額外指定獎賞。每次只可使用一個優惠碼,每位客戶於指定推廣期內只可獲享優惠碼之指定獎賞一次。如客戶未能於申請信用卡時輸入指定優惠碼,富邦銀行 (香港)有限公司 (「本行」)一概不負責。詳情請參閱相關推廣優惠碼之條款及細則。

富邦iN ShopBack Visa白金卡迎新優惠(「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26年6月29 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推廣期」),合資格客戶須於截至申請日仍未持有任何本行之信用卡或聯營卡(包括附屬卡),並於推廣期內成功申請富邦iN ShopBack Visa白金信用卡主卡(「合資格信用卡」)及獲批核,方可合資格獲享優惠(「合資格客戶」)。
  2. 該卡戶口狀況必須保持有效及正常方可獲享迎新優惠。若合資格客戶於申請日過往6個月內曾經取消本行之信用卡或聯營卡,即使成功申請,亦不可獲享優惠。
  3. 合資格客戶須於發卡後首3個月內憑合資格信用卡累積合資格交易(「定義見條款5」)及/或現金透支滿HK$5,000或以上,方可享HK$150現金回贈(「優惠」)。
  4. 本行發出之月結單上顯示的交易日期將被視為相關交易日期。
  5. 合資格交易只包括零售簽賬,其他簽賬包括但不限於繳稅、網上繳款、結欠轉賬、分期付款、手續費、財務費用、年費、自動轉賬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賬項、賭場交易及任何虛假、未經許可、未誌賬、已取消、已退款的交易款項均不計算為合資格簽賬要求。本行保留對該簽賬被視為合資格交易之最終決定權。
  6. 如該簽賬經本行核實後並確認為合資格享有現金回贈,有關現金回贈將於客戶符合指定簽賬要求後(以交易誌賬日起計算)4至6個星期內存入合資格客戶之新卡戶口(該卡戶口必須為有效之戶口),並將於合資格客戶之月結單上列明。
  7. 如合資格客戶於換領現金回贈後把有關合資格交易取消或作退款安排以致未能達到簽賬要求,或於信用卡開戶後 14 個月內取消該信用卡,本行有權於客戶之戶口內扣除等值已獲享的迎新禮品成本之手續費而毋須另行通知。
  8. 每位合資格客戶不論成功申請本行之信用卡或聯營卡次數多寡,每人只可獲享現金回贈一次。
  9. 現金回贈不可轉讓、退回、轉換成其他禮品/現金券/獎賞/優惠或兌換成現金。
  10. 本行保留對所有信用卡申請之最終批核權,以及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上述優惠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回贈金額之價值)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及本行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
  11. 除合資格客戶及本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2.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規管,並按照香港法律詮釋。
  13. 涉及本優惠之一切服務、交易及還款記錄,均以本行記錄為準,如有任何事宜及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4.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富邦iN ShopBack Visa白金卡積分獎賞計劃(「獎賞計劃」)條款及細則
  1. 獎賞計劃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為富邦iN ShopBack Visa白金卡富邦積分獎賞計劃(「富邦積分獎賞計劃」);第二部份富邦iN ShopBack Visa白金卡之ShopBack現金回贈計劃(「ShopBack現金回贈計劃」)。
  2. 除特別註明外,獎賞計劃之推廣期由2026年6月 29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推廣期」)。
  3. 本計劃只適用於富邦銀行(「本行」)在香港發行之富邦iN ShopBack Visa白金卡(「合資格信用卡」)。
  4. 富邦積分獎賞計劃之獎賞由本行提供;而ShopBack現金回贈計劃之獎賞由ShopBack Hong Kong Limited(「ShopBack 」)提供。


富邦積分獎賞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1. 所有合資格信用卡持卡人(「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進行以下類別簽賬(「合資格交易」),可就每 HK$1 合資格交易金額獲享 1X 基本積分獎賞(「基本積分獎賞」)。如合資格客戶每曆月累積合資格交易及/或網上簽賬(定義見條款2及3)達HK$1,000或以上,更可按下表就合資格網上簽賬獲享額外積分獎賞(「額外積分獎賞」),詳情如下:
    簽賬類別 基本積分獎賞 額外積分獎賞 現金回贈總值高達
    網上簽賬 1X積分 19X積分 8%
    其他零售簽賬 - 0.4%
    每 HK$1 合資格網上簽賬金額最多可獲享 20X 積分獎賞,包括 1X 基本積分獎賞及 19X 額外積分獎賞。額外積分獎賞只適用於合資格網上簽賬,其他零售簽賬不可獲享額外積分獎賞。
  2. 「合資格交易」指於推廣期內所有已誌賬之零售簽賬及透過流動支付*所作之零售簽賬交易。以下類別之交易將不被視為合資格交易,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貸款、手續費、財務費用、年費;稅務局之繳費、保險或公積金服務類別有關之繳費、賭博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之交易、透過網上銀行或自動櫃員機繳付的費用/ 水電費/ 保險或公積金服務交易、「0息分期零用錢」、「自由式分期計劃」、分期付款的商戶簽賬、其他活動特別註明之簽賬及有濫用或欺詐行為之交易。本行保留對簽賬是否符合資格之最終決定權。 * 有關流動支付詳情,請瀏覽富邦銀行網頁 > 「個人理財」>「信用卡」>「其他服務」。
  3. 「網上簽賬」指於優惠期內所有已誌賬,並於網上以港幣或外幣付款已誌賬之合資格簽賬。不論交易的簽賬貨幣或交易結算地點為何,簽賬金額以信用卡月結單上的簽賬貨幣及已折算為港幣之金額為準。透過儲值支付工具所作之零售交易及/或充值交易(包括但不限於 支付寶、微信支付 、PayMe、Autotoll及Paypal)將不符合獲取額外積分獎賞。
  4. 合資格客戶每次使用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不論增值金額,均可獲得100分信用卡積分。詳情請參閱本行網站 > 信用卡 > 其他服務 > 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
  5. 本行對有關合資格交易、指定簽賬類別及商戶名單有絕對的酌情權,並根據 Visa International所設定的國家代碼及商戶編號釐定於指定類別的合資格交易。
  6. 基本積分獎賞及額外積分獎賞(「積分獎賞」)以每個曆月計算,即以每月的第1天至每月的最後1天計算。所有交易以誌賬日期計算。
  7. 合資格客戶於每月月結單所獲贈之基本積分獎賞最高可達其信用額之3倍(「網上簽賬」所獲贈之額外積分除外)。合資格客戶每曆月於「網上簽賬」類別所獲贈之額外積分獎賞最多為62,500積分
  8. 積分獎賞將以每筆合資格交易單一計算及以整數為單位,不足HK$1之積分則不獲計算。
  9. 基本積分獎賞將以該項合資格交易正式獲有效授權號碼之當日日期計算,並於交易誌賬日存入合資格信用卡主卡賬戶;額外積分獎賞將於每次結算後三個月內自動存入合資格信用卡主卡賬戶。客戶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在推廣期內或誌入積分獎賞時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獲發積分獎賞。如客戶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客戶賬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將不獲發積分獎賞,有關積分獎賞將自動取消。
  10. 主卡及附屬卡(如有)的合資格簽賬交易將被視為同一信用卡賬戶的交易,附屬卡客戶的簽賬積分獎賞將與主卡客戶合併計算。
  11. 任何虛假、未經許可、未誌賬、已取消、已退款或退回(包括購物退稅)的交易款項均不適用於此計劃。
  12. 本行將核實合資格客戶的信用卡交易紀錄,以確定合資格客戶在富邦積分獎賞計劃中可獲積分獎賞。如合資格客戶的簽賬交易與本行的資料有任何差異,將以本行的紀錄為準。
  13. 積分獎賞不能退款或轉讓。
  14. 如任何經本行核實為不合資格,或已獲贈積分之簽賬被取消或已退款,本行將於該信用卡戶口內扣除有關積分。若有關積分已被換領而無法扣除,本行保留權利於該戶口內,按1積分=HK$0.004^之比率直接扣除相等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若客戶之信用卡戶口終止(不論任何原因),所有已累積之積分即時失效。
    ^本行有權於持卡人賬戶扣除相當於積分獎賞價值的金額。
  15. 合資格客戶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本行將即時取消合資格客戶所獲積分獎賞資格並於該信用卡直接扣除已獲發的積分獎賞而毋須另行通知。本行亦保留取消該信用卡的權利,及/或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ShopBack現金回贈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1. 合資格信用卡持卡人(「合資格客戶」)須持有ShopBack帳戶(「ShopBack帳戶」,即透過ShopBack手機應用程式及網站(www.shopback.com.hk)註冊)。
  2. 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完成以下條件,方可獲享ShopBack現金回贈優惠(「現金回贈優惠」),詳情如下:
    • 於ShopBack帳戶綁定合資格信用卡,及
    • 成功於ShopBack內指定商戶完成以下類別簽賬(「合資格交易」)
      簽賬類別 (只限網上消費) 現金回贈優惠
      旅遊 無上限1%
      30間指定ShopBack合作商戶* 無上限1%
      其他ShopBack之合作商戶 無上限0.2%
      *30間指定ShopBack合作商戶:詳情請瀏覽ShopBack 手機應用程式及網站。30間指定ShopBack合作商戶名單將不時作出修訂,而不作另行通知。
  3. 所有優惠不適用於透過任何第三方支付平台或電子錢包(包括但不只限於八達通、支付寶、微信支付、拍住賞、Apple Pay及PayPal)簽賬之交易。如現金回贈優惠相連之訂單被ShopBack合作商戶拒絕,現金回贈優惠亦會同時被拒絕。
  4. 除特別註明外,此現金回贈優惠不可與其他非此推廣計劃之優惠同時使用/享用。
  5. 所有的合資格交易須於2027年1月7日或之前誌賬,有關日期以合資格信用卡之月結單上之簽賬日期計算。
  6. 當訂單被追蹤後及經合作商戶核實,合資格客戶可獲ShopBack發放訂單之現金回贈及此現金回贈優惠。
  7. 合資格客戶每次進行新交易,需重新從ShopBack 手機應用程式導向至合作商戶之平台,以符合獲取ShopBack現金回贈優惠資格。
  8. 在ShopBack購物後,現金回贈優惠會於48小時至14天內顯示在合資格客戶的ShopBack帳戶中。
  9. 此優惠不可兌換現金/服務、其他商品或折扣及不得轉讓。
  10. 是否符合優惠資格將依照現金回贈追蹤時間為主(非訂購時間)。當合資格訂單所賺取之現金回贈成功被追蹤,此優惠的進度將同步更新。
  11. 優惠說明:現金回贈優惠將於合資格客戶符合活動資格後,顯示於合資格客戶的ShopBack帳戶之現金回贈記錄中,並於現金回贈狀態為「已確認」時發放。
  12. 合資格客戶如在應獲發優惠(14天內)後30天內仍未收妥所獲享之現金回贈優惠,須自行通知ShopBack;否則,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行及ShopBack恕不承擔有關責任,也不會對任何損失作任何賠償。
  13. 訂單若有取消、退換貨等異動,恕無法獲得此優惠之現金回贈;隸屬於0%回贈現金層級或現金回贈及結帳金額為0元之訂單不列入優惠計算。
  14. 個別優惠附有額外條款及細則,詳情請向有關合作商戶查詢。
  15. 如對現金回贈優惠有任何查詢,請以電郵聯絡ShopBack的客戶服務中心 (help@shopback.com.hk ),ShopBack未有提供客戶服務熱線。有關訂單查詢或退換貨要求,請參考相關商戶的官方網站。
  16. 如合作商戶停止合作,客戶透過ShopBack所購買之訂單並獲成功追蹤亦會按實際情況發放現金回贈。
  17. 合資格客戶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ShopBack將即時取消合資格客戶所獲現金回贈資格並於該ShopBack帳戶直接扣除已獲發的現金回贈而毋須另行通知。ShopBack亦保留取消該ShopBack帳戶的權利,及/或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18. 現金回贈優惠由 ShopBack 提供。本行並非現金回贈優惠、ShopBack 平台、ShopBack 服務或相關合作商戶所提供產品或服務之供應商,亦不會就現金回贈優惠、ShopBack 平台、相關合作商戶之產品或服務之質素、供應、描述、適用性、合法性、履行、延誤、取消、退款、退貨、保養、售後服務或任何相關事宜承擔任何責任。ShopBack及/ 或相關合作商戶須全權負責其各自之產品、服務及相關義務與責任。
  19. 本行不會就合資格客戶與 ShopBack 或相關合作商戶之間的任何交易或安排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交易金額、交易準確性、訂單處理、現金回贈追蹤、現金回贈確認、服務提供、優惠派發、終止服務、暫停營業、清盤、破產或收款人無法履行相關義務等事宜。
  20. 除本條款及細則外,賺取、追蹤、確認、領取及使用現金回贈須同時受 ShopBack 現金回贈計劃、ShopBack 帳戶條款及細則,以及相關 ShopBack 合作商戶所訂定之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ShopBack查詢。


獎賞計劃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1. 合資格客戶使用信用卡(包括主卡及附屬卡)仍須受《富邦銀行VISA/萬事達卡信用卡持有人合約》、本行之《統一賬戶及服務條款》,以及任何其他本行有效的條款及細則(可於富邦銀行網站查閱)之條款及細則約束。若本條款與條件與通用條款與條件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概以本條款與條件為準。
  2. 本行及ShopBack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上述優惠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的酌情權。本行及ShopBack對所有事宜及爭議保留最終決定權。
  3. 若因獎賞計劃相關事項引發任何爭議,本行及/或 ShopBack(視情況而定)的決定將為最終且具有約束力的決定。
  4. 合資格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交易的收據或電郵。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及ShopBack保留要求客戶於推廣期內或之後,提供有關簽賬之有關文件或證據的權利,以作核實。
  5. 除合資格客戶、ShopBack及本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6.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規管,並按照香港法律詮釋。
  7.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富邦iN ShopBack Visa白金卡積分兌換計劃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富邦iN ShopBack Visa白金卡積分兌換計劃(「計劃」)之有效期由2026年7月 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推廣期」)。
  2. 本計劃只適用於富邦銀行(「本行」)在香港發行之富邦iN ShopBack Visa白金卡(「合資格信用卡」)。
  3. 合資格信用卡持卡人(「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進行積分兌換,於以下指定途徑可享相應之現金回贈兌換率。
    換領方法 所需積分 禮品
    富邦手機銀行應用程式Fubon+ HK(「Fubon+ HK」) 250 分或以上 HK$1現金回贈*
    富邦網上銀行服務(「網上銀行」) 250 分或以上 HK$1現金回贈*
    25,000分 HK$100現金回贈^
    富邦銀行綜合客⼾服務熱線話音系統 5,000分 HK$20現金回贈#
    25,000分 HK$100現金回贈^
    *每次需最少以250積分(即相等於HK$1)進行兌換;其後兌換可以250積分作基本單位之倍數遞增。
    #
    每次需最少以5,000積分(即相等於HK$20)進行兌換;其後兌換可以5,000積分作基本單位之倍數遞增。
    ^
    每次需最少以25,000積分(即相等於HK$100)進行兌換;其後兌換可以25,000積分作基本單位之倍數遞增。
  4. 合資格客戶於本行名下如持有不同信用卡戶口,將獨立累積積分及換領獎賞。積分有效期最長為一年(以客戶之會籍年度計算),到期日將於主卡客戶之月結單上列明。已取消或已過期之積分將自動被註銷,以及不可撥入下年度或用以換領獎賞。已註銷之積分將不會顯示於主卡客戶之月結單上。
  5. 合資格客戶於本行名下所有信用卡戶口必須屬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使用其積分。
  6. 使用積分換領現金回贈次數不限。所有已遞交之換領申請,合資格客戶均不得更改或取消。
  7. 若信用卡戶口之積分不敷換領申請之兌換現金回贈金額,有關換領將自動被取消,恕不另行通知。
  8. 若換領之獎賞為現金回贈,有關現金回贈將會直接存入主卡客戶之信用卡戶口,並用作抵銷下一期月結單之結欠。
  9. 信用卡戶口之積分查詢及/或換領操作只適用於主卡客戶。
  10. 使用積分換領現金回贈之申請接納與否,須由本行最終決定。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上述積分計劃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於獎賞項目或所需積分)而毋須另行通知,本行概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
  11. 合資格客戶使用信用卡(包括主卡及附屬卡)仍須受《富邦銀行VISA / 萬事達卡信用卡持有人合約》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12. 除合資格客戶及本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3.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規管,並按照香港法律詮釋。
  14. 一切事宜及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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