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信用卡保費簽賬限時賞

富邦信用卡保費簽賬限時賞

富邦信用卡保費簽賬限時賞:

富邦信用卡保費簽賬限時賞:由2025年5月6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客戶於富邦銀行各分行成功投保由富邦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富邦人壽」)或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海外)」)所承保的指定保險計劃,並以富邦銀行信用卡透過年繳方式繳付首年保費,即可享有「每簽賬等值HK$1,可獲贈1分富邦信用卡積分」獎賞,高達100萬信用卡積分1(相等於66,666「亞洲萬里通」里數2)!


有關指定保險計劃詳情,請參閱: 人壽保險 | 富邦銀行

如有查詢,請親臨富邦銀行各分行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富邦銀行綜合客戶服務熱線2566 8181了解詳情。

備註:
  1. 每位富邦信用卡持卡人於本推廣優惠中最多可獲贈1,000,000信用卡積分。
  2. 優惠受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之條款及細則約束,詳細請參閱:禮品換領 | 富邦銀行
  3. 請注意相關產品風險,此指定保險計劃由香港富邦人壽承保。
  4. 請注意相關產品風險,此指定保險計劃由中國人壽 (海外)承保。
  5. 請注意相關產品風險,指定保險計劃並非附送人壽保險之銀行儲蓄計劃,其保費不是銀行儲蓄存款,因此,它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


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富邦信用卡保費簽賬限時賞(「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優惠由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富邦銀行」)提供。
  2. 推廣期由2025年5月6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3. 本推廣優惠只適用於由富邦銀行所發行之Visa / Mastercard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之主卡持卡人及附屬卡持卡人(「合資格客戶」)。
  4. 於推廣期內,合資格客戶於富邦銀行各分行成功投保由富邦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富邦人壽」)或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海外)」)所承保的指定保險計劃,並以合資格信用卡透過年繳方式繳付首年保費(「合資格簽賬」)每簽賬等值HK$1,可獲贈1分富邦信用卡積分(「獎賞」)。
    • 以下為本推廣優惠適用之指定保險計劃(「指定保險計劃」):
    • 所有合資格簽賬須以扣除所有折扣及現金券/禮物卡/禮券後,最後應付之簽賬港幣金額淨額作計算。
    • 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推廣期內最多可獲贈1,000,000積分。
    • 如合資格客戶在推廣期內以多張富邦信用卡進行合資格簽賬,並超過可獲得1,000,000信用卡積分的上限,其獎賞存入的戶口次序由富邦銀行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 富邦銀行將核實客戶的信用卡交易紀錄,以確定合資格客戶在此推廣優惠中可獲得的富邦信用卡積分。如客戶的簽賬交易與富邦銀行的紀錄有任何差異,將以富邦銀行的紀錄為準。
  5. 以下情況均被視為不合資格保費交易 ,並均不可獲贈獎賞。
    • 包括但不限於續保費用、預繳保費、現金貸款、手續費、分期計劃及財務費用;
    • 於冷靜期內取消保單;
    • 推廣期完结後14個工作天內尚未誌賬信用卡戶口之交易;
    • 截至2025年8月1日,投保的指定保險計劃尚未獲香港富邦人壽及/或中國人壽(海外)(「承保商」)的批核;
    • 繳付並非由合資格客戶及/或其直屬親人(包括父母、子女及配偶)持有的指定保險計劃之保單保費。
  6. 推廣優惠所獲贈之獎賞將會合併計算(包括主卡及附屬卡),經富邦銀行核實紀錄後,將於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存入主卡客戶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並會顯示於信用卡月結單上。推廣優惠只計算在推廣期內已誌賬的合資格簽賬。如客戶於信用卡積分存入當日未持有任何有效的富邦信用卡主卡戶口,富邦銀行保留不給予積分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推廣優惠須同時受富邦信用卡積分計劃之一般條款及細則約束。
  7. 如對推廣優惠有任何爭議,富邦銀行將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富邦銀行保留對此推廣優惠之條款及細則之修訂權利,而在作出修訂前毋須作出任何預先通知。
  8. 就指定保險計劃而言,如發生保費退款、保單取消、保單退保或保單失效,富邦銀行、香港富邦人壽和中國人壽(海外) 將保留從客戶有關信用卡賬戶扣除所獲獎賞的權利。
  9. 指定保險計劃非富邦銀行之產品。富邦銀行已登記為持牌保險代理機構,並為承保商之授權持牌保險代理機構。承保商全面負責一切保障及賠償事宜,並保留對有關保險計劃申請的最終批核權。
  10. 有關承保商指定保險計劃之保障範圍及內容、詳盡條款及細則、投保資格及不保事項等,請參閱有關保險計劃之保單契約,並一切概以有關保單契約所載資料為準。
  11. 所有保險計劃須受承保商的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所有產品/服務均由承保商提供予客戶。如對產品/服務有任何查詢, 爭議或投訴﹅請直接與相關承保商聯絡。
  12. 若您就銷售過程或處理相關交易而產生的爭議向富邦銀行作出書面投訴,而該投訴符合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職權範圍內有關「合資格爭議」之定義,並且於富邦銀行的最後書面回覆亦未能解決該有關「合資格爭議」,富邦銀行須與您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處理此「合資格爭議」。若您就有關保險產品合約條款的任何投訴或爭議,則須與承保商直接解決。然而在實際可行和合適的情況下, 富邦銀行在解決爭議的過程中為客戶提供合理協助。
  13. 任何人士在本推廣中,如有任何舞弊及/或欺詐成分,富邦銀行全權酌情決定;富邦銀行保留權利直接從客戶有關信用卡直接扣除任何在不適當情況下獲得的獎賞的價值,而不作事先通知,及/或採取任何行動以追討所贈金額。
  14. 除富邦銀行、香港富邦人壽、中國人壽(海外)及合資格客戶外,任何人均無權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之任何條款或享有任何條款中之利益。因本次推廣引起及與其相關之爭議均受香港法律管轄。
  15.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翻譯有任何抵觸,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Back to topTOP
網站導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