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富邦信用卡由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6年1月4日,於如心廣場一期及二期的指定參與商戶以同一張合資格信用卡1在同日累積合資格消費達到指定金額,可享高達價值HK$570的「如心賞電子優惠券」,詳情可參閱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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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消費 |
消費發票要求2 |
獎賞3 |
| i |
HK$200 - HK$799.99 |
憑單一指定參與商戶發出的 即日有效發票 |
價值港幣20元的 「如心賞電子優惠券」一張 |
| ii |
HK$800 - HK$1,599.99 |
憑單一或最多兩張由不同指定參與 商戶發出的即日有效發票 |
價值港幣50元的 「如心賞電子優惠券」一張 |
| iii |
HK$1,600 - HK$2,799.99 |
憑單一或最多三張由不同指定參與 商戶發出的即日有效發票 |
價值港幣50元的 「如心賞電子優惠券」兩張 |
| iv |
HK$2,800 - HK$3,999.99 |
憑單一或最多三張由不同指定參與 商戶發出的即日有效發票 |
價值港幣50元的 「如心賞電子優惠券」三張 |
| v |
HK$4,000或以上 |
憑單一或最多三張由不同指定參與 商戶發出的即日有效發票 |
價值港幣50元的 「如心賞電子優惠券」五張 |
備註:
- 「合資格信用卡」指由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所發行之 Visa / Mastercard 信用卡,惟不適用於公司卡、扣賬卡及任何獎賞卡。
- 每張消費發票(機印簽賬存根/電子單據)金額須達港幣50元或以上,且不可重覆使用,以及必須使用合資格信用卡以全額簽賬。
- 持卡人須登記成為「如心賞」會員及登入「如心賞」流動應用程式,方可兌換及使用「如心賞電子優惠券」。每位如心賞會員每日最多只可換領上述(i)至(v)獎賞各一次。
- 獎賞名額有限;整個推廣期內可派發之「如心賞電子優惠券」總值上限為HK$100,000,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 換領處地點:持卡人必須於消費當日親身前往如心廣場一期一樓商場禮賓部換領 (開放時間:中午12時至晚上9時),恕不接受參與商場內之商戶職員及管理處職員代為換領。
- 持卡人登記其合資格消費時,須出示合資格富邦信用卡實體卡或出示其綁定之指定流動支付工具的電子合資格富邦信用卡 (只限Apple Pay及Google Pay) 及相關當日付款存根正本或電子存根之交易記錄截圖和合資格收據,銀碼必須相符,逾期無效。
優惠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下列「富邦銀行信用卡 x 如心廣場賞上賞」推廣條款及細則。
推廣期內,如心廣場亦同步舉行相同消費門檻獎賞活動-《Chill織熊聖誕派對》,兩個推廣活動可同時享用,即是以同一張富邦信用卡在同日累積合資格消費達到指定金額,可同時獲得富邦獎賞及如心廣場獎賞,合共高達價值HK$890「如心賞電子優惠券」及限量聖誕禮品!
如心廣場獎賞活動-《Chill織熊聖誕派對》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詳情請參閱如心廣場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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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戶優惠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 「富邦銀行信用卡 x 如心廣場賞上賞」推廣條款及細則
- 「富邦銀行信用卡x 如心廣場賞上賞」推廣(「本推廣」)只適用於持有由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富邦銀行」/「本行」)發行之Visa / Mastercard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並同時為「如心賞」會員之主卡持卡人及附屬卡持卡人(「持卡人」)。本推廣不適用於公司卡、扣賬卡、任何獎賞卡。持卡人須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實體卡,或其透過綁定合資格信用卡的指定流動支付工具(只限Apple Pay及Google Pay)(「合資格流動支付」)已成功於如心廣場一期或/及如心廣場二期(「商場」)內之指定參與商戶(「指定參與商戶」)進行全數之簽賬,方可享本推廣的優惠。持卡人必須先成功下載最新的「如心賞」流動應用程式及於「如心賞」流動應用程式成功登記成為「如心賞」會員,才合資格獲得此推廣下之獎賞。
- 本推廣的推廣期由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6年1月4日止,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 持卡人在推廣期內於如心廣場(包括一期及二期)的指定參與商戶以同一張合資格信用卡同日累積消費滿以下指定金額(「合資格消費」),可享相應消費獎賞(「獎賞」)。詳情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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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消費 |
消費發票要求# |
獎賞* |
| i |
HK$200 - HK$799.99 |
憑單一指定參與商戶發出的 即日有效發票 |
價值港幣20元的 「如心賞電子優惠券」一張 |
| ii |
HK$800 - HK$1,599.99 |
憑單一或最多兩張由不同指定參與 商戶發出的即日有效發票 |
價值港幣50元的 「如心賞電子優惠券」一張 |
| iii |
HK$1,600 - HK$2,799.99 |
憑單一或最多三張由不同指定參與 商戶發出的即日有效發票 |
價值港幣50元的 「如心賞電子優惠券」兩張 |
| iv |
HK$2,800 - HK$3,999.99 |
憑單一或最多三張由不同指定參與 商戶發出的即日有效發票 |
價值港幣50元的 「如心賞電子優惠券」三張 |
| v |
HK$4,000或以上 |
憑單一或最多三張由不同指定參與 商戶發出的即日有效發票 |
價值港幣50元的 「如心賞電子優惠券」五張 |
#每張消費發票消費(機印簽賬存根/電子單據)金額須達港幣50元或以上(「合資格發票」)。
*持卡人須登記成為「如心賞」會員及登入「如心賞」流動應用程式,方可兌換及使用「如心賞電子優惠券」。有關「如心賞」會員計劃及「如心賞」的相關條款及細則 詳情請參閱https://www.chinachemgroup.com/zh-hk/ccg-hearts/terms-and-condition。有關「如心賞電子優惠券」的相關條款及細則,詳情請向如心廣場禮賓部查詢或可參閱「如心賞電子優惠券」有關說明。
- 獎賞名額有限;整個推廣期內可派發之「如心賞電子優惠券」總值上限為HK$100,000,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 每位如心賞會員每日最多只可換領上述3(i)至3(v)獎賞各一次。如商場職員發現有參加者作多於一次換領,則有權拒絕向該名會員派發獎賞。
- 已用作換領獎賞的發票,不可再用於任何商場內的其他推廣活動(除如心廣場《Chill織熊聖誕派對》之其他活動、如心賞積分換領及泊車優惠外)。
- 如要兌換獎賞,持卡人必須於消費當日親身前往如心廣場一期一樓商場禮賓部換領 (開放時間:中午12時至晚上9時),如心廣場二期二樓禮賓部恕不適用及恕不接受商戶職員或管理處職員代辦。持卡人登記其合資格消費時,須出示合資格信用卡實體卡或出示其綁定指定流動支付工具的電子合資格信用卡(只限Apple Pay及Google Pay )及相關付款存根正本或電子合資格信用卡之交易紀錄和合資格收據,銀碼必須相符,逾期無效。
- 持卡人必須提供合資格信用卡上的姓名、合資格信用卡之尾4位數字、如心賞會員編號、合資格收據及相關電子支付收據予如心廣場禮賓部職員作登記獎賞之用。如心廣場禮賓部職員會即時在合資格收據上蓋印作實,並有權複印持卡人的合資格收據或相關電子支付收據。所有一經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不得再作任何修改。如心廣場禮賓部職員亦可要求持卡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作核對用途。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均只限於是次推廣之用。有關資料將於活動結束後三個月內銷毀。持卡人提供以上資料作登記換領獎賞即代表同意被收集有關資料及明白所收集資料的用途。
- 就本推廣而言,「指定參與商戶」指於如心廣場內提供信用卡簽賬服務的商舖,詳細商戶資料可向如心廣場禮賓部查詢。
- 就本推廣而言,「合資格消費」指於指定參與商戶簽賬的零售交易,恕不接受以現金付款之發票、任何手寫單據、發票影印本、購買或使用商戶現金券及其他非零售性消費。恕不接受由以下商戶或交易發出之發票:過境巴士服務、地產代理公司、停車場、洗車及汽車美容、醫療中心/醫務所/牙醫診所/中醫診所、任何療程(美容、健身除外)、旅行社(包括但不限於機票、車票、船票、旅遊套票、旅遊相關之稅項及附加費、酒店代訂服務之發票等);泊車卡、小賣車、展覽場地、臨時展銷攤位或期間限定店之消費(有關商戶名單將不時作出更新,恕不另行通知,詳情可向商場禮賓部查詢);寫字樓商戶、銀行服務、保險計劃的保費、貨幣兌換店、增值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八達通、支付寶等)、提款、繳費;郵購、傳真、電郵、電話及網上訂購;任何台費、電話卡費用、門票銷售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商場活動、演唱會門票等)、以貨品以物易物、購買或使用禮券、現金券、贈券、代幣或優惠券、商場贈券或現金券、「如心賞」電子贈券或電子現金券、禮品卡、會員卡、積分卡、折扣卡、增值或使用商戶儲值卡、所有月結繳費收據(包括但不限於電訊服務、政府公共繳費如差餉、地稅等)、以EPS提款易作提款交易、慈善捐款、金條、金粒、供金會、正在進行索償、退貨及/或退款、未誌賬或不合資格的交易、所有以電子錢包付款的簽賬(Apple Pay及Google Pay除外) 及所有電子錢包增值交易 、其他儲值支付工具付款及/或充值交易(包括但不限於 Alipay、Alipay HK、PayMe、WeChat Pay 及 WeChat Pay HK)、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交易及本行不時決定之任何其他交易類別,以及參與商場或商戶決定之特定類別或產品。計算合資格消費金額以扣除發票上列明之所有商戶現金券或禮券、優惠、折扣、信用卡現金回贈; 如分期付款或訂金,亦以當日已繳付消費金額計算。
- 本行、如心廣場及指定參與商戶有絕對權利拒絕提供獎賞予持卡人,因此引致持卡人有任何損失,本行、如心廣場及指定消費商戶均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 本行並不是Apple Pay / Google Pay的供應商,我們不能保證Apple Pay / Google Pay能有效使用。客戶須明白及接納Apple Pay 由蘋果亞洲有限公司 / Google Pay由谷歌有限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等(「電子錢包供應商」)提供,銀行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與Apple Pay / Google Pay有關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其質素、穩定性)均由電子錢包供應商承擔。如因卡戶之個人電子設備不支援或其他系統問題而導致無法享有獎賞,本行及電子錢包供應商恕不補發或承擔任何未能享有獎賞所引起的責任。
- 富邦銀行及如心廣場均不會對指定參與商戶的貨品、服務或資料之質素和供應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亦不會就指定參與商戶的貨品、服務或資料所引起或與其有關的事宜負上任何責任。如有查詢或投訴,持卡人應直接聯絡指定參與商戶。
- 獎賞只適用於推廣期及給予獎賞期間,合資格信用卡戶口仍然有效、無欠繳及信用狀況良好(由本行全權酌情決定)的持卡人。若持卡人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狀況欠佳,本行及如心廣場保留取消持卡人參與本推廣的資格及/或享受獎賞的權利,並要求持卡人退回所有已發出的獎賞。
- 持卡人獲得獎賞的資格,將由本行按其交易紀錄全權酌情決定。如持卡人的交易紀錄與本行的紀錄不符,將以本行的紀錄為準並對持卡人具有約束力。
- 持卡人必須保留任何簽賬的簽賬存根正本。如有爭議,本行保留權利要求持卡人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其他文件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簽賬存根、文件及/或證據將不獲發還。如就任何簽賬,本行的紀錄與持卡人的紀錄不符,概以本行的紀錄為準。
- 如本行發現合資格持卡人於本推廣中有任何不誠實及 / 或欺詐行為,本行保留權利取消其參加本推廣的資格。本行亦保留權利直接於該客戶的戶口扣除所獲得的獎賞等值金額,或採取行動追討任何未償付金額。
- 本行及如心廣場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推廣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就本推廣之合資格持卡人的資格、優惠細節及一切有關事項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除合資格持卡人、富邦銀行及如心廣場外,任何人均不可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其詮釋。
-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 如中、英文版本有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