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銀行X中電自動轉賬獎賞

富邦銀行X中電自動轉賬獎賞

富邦銀行X中電自動轉賬獎賞

富邦銀行X中電自動轉賬獎賞由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以富邦銀行(香港)個人銀行戶口設立中電賬單自動轉賬服務,並符合相關要求,可獲合共高達50,000信用卡積分(相等於HK$200現金回贈1),名額有限2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獎賞1:首次設立直接付款授權獎賞

獎賞1:首次設立直接付款授權獎賞 資格要求:客戶須為首1,000位以富邦銀行(香港)個人銀行戶口首次3成功設立中電電費直接付款授權(EDDA / DDA),並於推廣期內成功遞交申請,且該授權須於2026年10月15日或之前生效,方可按本行之客戶類別獲得以下獎賞:

獎賞2:自動轉賬加碼賞

獎賞2:自動轉賬加碼賞 資格要求:客戶須先符合獎賞1資格(即首1,000名成功設立EDDA/DDA 之客戶),方可參與「自動轉賬加碼賞」; 客戶於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按成功完成自動轉賬交易次數及本行客戶類別,可獲以下獎賞:

中電電費之直接付款授權申請渠道如下:

中電電費之直接付款授權申請渠道如下:
  • 透過中電網站或中電手機應用程式遞交電子直接付款授權申請
  • 致電中電客戶服務熱線提出申請
  • 於中電網站下載並列印「直接付款授權書」,填妥後交回本行辦理

如對中電電費之直接付款授權申請有任何查詢,更多詳情請瀏覽中電網頁(首頁 > 住宅客戶 > 賬單及繳費> 繳費 > 繳費方法)。

備註:
  1. 現金回贈比率以25,000分換領HK$100現金回贈計算。詳細請參閱:富邦信用卡禮品換領 | 富邦銀行
  2. 本推廣活動設有名額限制,只限首1,000位於推廣期內以本行銀行戶口成功設立中電電費直接付款授權之合資格客戶可獲享獎賞1及獎賞2(如適用)。名額以直接付款授權成功生效之先後次序計算,額滿即止。
  3. 「首次」是指客戶於2026年2月28日或之前從未曾以本行個人銀行戶口就中電電費設立任何直接付款授權(以本行紀錄為準)。
  4. 就本推廣活動而言,「持有本行信用卡之客戶」是指持有富邦銀行信用卡之主卡持卡人,並不包括公司卡、扣賬卡、任何獎賞卡及富邦信用卡附屬卡持卡人。
  5. 聯名及公司賬戶客戶恕不適用於此推廣活動。


優惠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富邦銀行X中電自動轉賬獎賞」推廣(「推廣活動」)條款及細則

  1. 「富邦銀行X中電自動轉賬獎賞」(「推廣活動」)由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推出,推廣期為2026年3 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本推廣活動只適用於推廣期內持有本行有效個人銀行戶口之個人客戶(「合資格客戶」)。
  3. 本行聯名賬戶客戶及公司賬戶客戶恕不適用於本推廣活動。
  4. 本推廣活動設有名額限制,只限首1,000位於推廣期內以本行銀行戶口成功設立中電電費直接付款授權之合資格客戶可獲享獎賞1及獎賞2(如適用)。名額以直接付款授權成功生效之先後次序計算,額滿即止。如名額已滿,本行將於推廣活動網站列明。(富邦銀行網站 > 網上銀行服務 > 最新優惠 > 富邦銀行X中電自動轉賬獎賞)
  5. 本推廣活動共設兩個部份。合資格客戶如符合本條款及細則所列之指定要求,可獲得相應獎賞,詳情如下:


獎賞1:首次設立直接付款授權獎賞(「獎賞1」)
  1. 獎賞1內容及資格要求
    6.1  合資格客戶必須符合以下所有資格要求,方可獲享首次設立直接付款授權獎賞(其完全符合要求之合資格客戶稱為「獎賞1合資格客戶」):
    獎賞1内容: 資格要求:
    • 於2026年2月28日或之前,合資格客戶未曾以本行戶口就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電費設立任何電子直接付款授權(EDDA)及/或直接付款授權 (DDA)(統稱「直接付款授權」);及
    • 於推廣期內,合資格客戶以本行銀行戶口就中電電費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及
    • 有關直接付款授權須於2026年10月15日或之前生效,並須維持有效直至獎賞1派發日;及
    • 合資格客戶之本行戶口於直接付款授權申請時至獎賞1派發期間必須維持有效及正常運作;及
    • 合資格客戶必須為首1,000位於推廣期內以本行銀行戶口成功設立中電電費直接付款授權之客戶(以直接付款授權成功生效之先後次序計算)。
    6.2  獎賞1之獎賞類型(信用卡積分或現金回贈)將視乎合資格客戶於獎賞1派發前是否持有本行有效信用卡主卡而定。信用卡主卡不包括公司卡、扣賬卡、任何獎賞卡及富邦信用卡附屬卡。
    6.3  不論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以本行戶口就中電電費賬戶成功設立直接付款授權的次數多少,每位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最多只可獲享獎賞1一次。
    6.4  如獎賞1合資格客戶以本行多於一個戶口設立中電電費直接付款授權,本行將只就於推廣期內最早成功生效之直接付款授權發放獎賞1。
    6.5  名額分配以直接付款授權實際生效日期及時間為準,而非以申請遞交日期為準。本行有權根據其紀錄決定合資格客戶是否位列首1,000位之內。
    6.6  如名額已滿,即使合資格客戶符合其他所有要求,亦不會獲享獎賞1及獎賞2。本行不會就名額已滿而未能獲享獎賞承擔任何責任。
  2. 獎賞1信用卡積分獎賞發放
    7.1  25,000富邦信用卡積分將於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存入獎賞1合資格客戶之有效富邦信用卡主卡(「主卡」)戶口,並會顯示於信用卡月結單上,而所獲享之積分獎賞不可轉讓。信用卡積分獎賞同時須受富邦信用卡積分計劃之一般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瀏覽本行網站https://www.fubonbank.com.hk/tc/cards/bonus-points-program/extra-reward.html
    7.2  如獎賞1合資格客戶於本行持有多張有效主卡,積分存入信用卡的戶口順序則由本行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7.3  如獎賞1合資格客戶之信用卡主卡戶口於獎賞1派發前已被取消、終止、暫停或凍結,本行有權不發放有關積分獎賞或將積分獎賞改為現金回贈(按下述第8條處理)。
  3. 獎賞1現金回贈獎賞發放
    8.1  如獎賞1合資格客戶於獎賞1派發前並未持有任何本行之信用卡主卡(主卡不包括公司卡、扣賬卡、任何獎賞卡及富邦信用卡附屬卡),獎賞1之25,000富邦信用卡積分將自動兌換成HK$25現金回贈,並於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存入合資格客戶之有效個人銀行戶口內, 並會顯示於月結單上。
    8.2  如得獎客戶於本行持有多於一個有效的個人銀行戶口,存入銀行戶口順序則由本行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8.3  如得獎客戶所持有的個人銀行戶口並非以港幣為貨幣結算單位,本行會按得獎客戶所持有的其他貨幣種類戶口以同等價值之現金獎賞發放至本行選擇之戶口。現金獎賞存入的戶口順序及外幣兌換率則由本行決定,恕不另行通知,外幣兌換率則以本行存入現金獎賞當日釐定之匯率為準。


獎賞2:自動轉賬加碼賞(「獎賞2」)
  1. 獎賞2資格要求及內容
    9.1  重要前提:只有獎賞1合資格客戶方可參與獎賞2。即合資格客戶必須先符合上述第6.1條所列之所有要求(包括名額限制),成為獎賞1合資格客戶後,方可符合資格參與獎賞2。換言之,只有首1,000位於推廣期內以本行銀行戶口成功設立中電電費直接付款授權之客戶方可獲享獎賞2。
    9.2  獎賞1合資格客戶如於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指定次數之「成功自動轉賬交易」(定義見下述第9.3條),可額外獲以下獎賞:
    獎賞2内容:
    9.3  「成功自動轉賬交易」指於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透過獎賞1合資格客戶之本行銀行戶口以直接付款授權成功支付中電電費賬單之交易。每次成功自動轉賬交易以一個完整扣賬及支付過程計算。任何失敗、退回、取消或未完成之交易均不計算在內。
    9.4  獎賞2之交易次數計算期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以交易實際完成扣賬日期為準。
    9.5  不論獎賞1合資格客戶於計算期內完成多少次成功自動轉賬交易,每位獎賞1合資格客戶於本推廣活動最多只可獲享獎賞2一次,獎賞2之獎賞上限為25,000富邦信用卡積分或HK$25現金回贈。
    9.6  如獎賞1合資格客戶於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2次或以上累計成功自動轉賬交易,將可獲發最多25,000富邦信用卡積分或HK$25現金回贈(視乎客戶於獎賞2派發時是否持有信用卡而定),並且不會重複獲發完成首次成功自動轉賬交易之獎賞。
  2. 獎賞2信用卡積分獎賞發放
    10.1  如獎賞1合資格客戶於獎賞2派發前持有本行有效信用卡主卡,獎賞2將以富邦信用卡積分形式發放。有關積分(10,000積分或25,000積分,視乎完成之成功自動轉賬交易次數而定)將於2027年2月28日或之前存入獎賞1合資格客戶之有效富邦信用卡主卡戶口,並於主卡客戶之月結單上列明。所獲享之積分獎賞不可轉讓,並同時須受富邦信用卡積分計劃之一般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瀏覽本行網站https://www.fubonbank.com.hk/tc/cards/bonus-points-program/extra-reward.html
    10.2  如獎賞1合資格客戶於本行持有多張有效主卡,積分存入信用卡的戶口順序則由本行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10.3  如獎賞1合資格客戶之信用卡主卡戶口於獎賞2派發前已被取消、終止、暫停或凍結,本行有權不發放有關積分獎賞或將積分獎賞改為現金回贈(按下述第11條處理)。
  3. 獎賞2現金回贈獎賞發放
    11.1  如獎賞1合資格客戶於獎賞2派發前並未持有本行有效信用卡主卡(主卡不包括公司卡、扣賬卡、任何獎賞卡及富邦信用卡附屬卡),獎賞2將自動兌換成以現金回贈形式發放,有關現金回贈HK$10或HK$25,視乎完成之成功自動轉賬交易次數而定,並將於2027年2月28日或之前存入合資格客戶之有效個人銀行戶口內, 並會顯示於月結單上。
    11.2  如得獎客戶於本行持有多於一個有效的個人銀行戶口,存入銀行戶口順序則由本行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11.3  如得獎客戶所持有的個人銀行戶口並非以港幣為貨幣結算單位,本行會按得獎客戶所持有的其他貨幣種類戶口以同等價值之現金獎賞發放至本行選擇之戶口。現金獎賞存入的戶口順序及外幣兌換率則由本行決定,恕不另行通知,外幣兌換率則以本行存入現金獎賞當日釐定之匯率為準。


  1. 直接付款授權申請及生效
    12.1  合資格客戶須透過中電之指定申請途徑遞交直接付款授權申請,申請途徑包括:
    • 中電網站或中電手機應用程式進行網上申請;或
    • 致電中電客戶服務熱線申請;或
    • 填妥中電提供之「直接付款授權書」表格,選擇富邦銀行作為付款銀行及填寫本行戶口資料後,交回本行辦理。
    12.2  直接付款授權申請須經中電確認及本行批核後方告生效。直接付款授權之生效日期以本行紀錄為準。本行有權根據其內部政策及程序決定是否批核有關申請,而毋須向客戶提供理由。
    12.3  如因客戶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而導致申請失敗或延誤,本行及中電概不負責。
    12.4  合資格客戶須確保其本行戶口內有足夠款項以支付中電電費賬單。如因戶口結餘不足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自動轉賬交易失敗,本行概不負責。
    12.5  直接付款授權服務須受本行「直接付款授權服務條款及細則」及中電之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本條款及細則與本行或中電之其他條款及細則有任何抵觸,概以本行「直接付款授權服務條款及細則」及中電之相關條款及細則為準。
    12.6  有關直接付款授權之申請詳情、處理時間或其他查詢,客戶可瀏覽中電網站https://www.clp.com.hk/zh/residential/bills-payment-tariffs-residential/payment-methods 自動轉賬 > 銀行自動轉賬


  1. 不符合獎賞資格之情況
    如有以下任何情況,合資格客戶將不符合資格獲享獎賞1及/或獎賞2(如適用):
    13.1  合資格客戶未能成為首1,000位於推廣期內成功設立中電電費直接付款授權之客戶(即名額已滿);或
    13.2  合資格客戶之本行戶口於推廣期內至獎賞派發期間曾被取消、終止、暫停或凍結;或
    13.3  合資格客戶之信用卡主卡戶口(如適用)於獎賞派發前已被取消、終止、暫停或凍結;或
    13.4  合資格客戶之直接付款授權於獎賞派發前已被取消或終止;或
    13.5  合資格客戶之本行戶口於自動轉賬交易進行時並無足夠款項支付中電電費賬單或因任何原因導致自動轉賬交易取消,退回等(此情況僅影響獎賞2之交易次數計算,不影響獎賞1之資格);或
    13.6  合資格客戶被本行發現有任何欺詐、濫用、違反本條款及細則或任何本行認為不誠實或有違誠信之行為;或
    13.7  合資格客戶違反本行之任何賬戶條款及細則、信用卡條款及細則或直接付款授權服務之相關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獎賞1及/或獎賞2之獎賞類型(信用卡積分或現金回贈)將視乎獎賞1合資格客戶於獎賞派發前是否持有本行有效信用卡主卡而定,並非由客戶自行選擇;所有獎賞不得轉讓、不得退換、不得兌換其他產品或服務。
  2. 如客戶未能收到獎賞1,客戶須於 2027年 1月 31 日或之前通知本行。本行將不會因客戶未能收到獎賞負責或作出任何賠償。
  3. 如客戶未能收到獎賞2,客戶須於 2027年 3月 31 日或之前通知本行。本行將不會因客戶未能收到獎賞負責或作出任何賠償。
  4. 如有任何有關本推廣活動之爭議(包括但不限於合資格客戶之參加資格、獎賞之計算及發放、交易紀錄及本條款及細則之詮釋),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5. 本行毋須就中電或任何第三者服務供應商之服務質素、失誤、延誤或任何其他事宜承擔任何責任。
  6. 本行及中電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活動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及中電保留最終決定權。
  7. 本推廣活動涉及的一切服務及紀錄,以本行及中電之紀錄為準。本行就本推廣活動參加者是否被界定為合資格客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8. 任何自身原因、網絡問題或其他不可預見等原因導致交易支付失敗,本行概不負責,並不會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派發獎賞或作出任何賠償。
  9. 參加本推廣活動即代表其了解、接受及願意遵守本行所訂立的條款及細則及接受本行擁有此等條款及細則所述的權利。如本行發現參加者於推廣活動中有任何不誠實及 / 或欺詐行為,本行保留權利取消其參加本推廣活動的資格,並保留權利直接於該參加者之本行賬戶中扣除所獲得的奬賞。
  10. 除本行、中電及合資格客戶外,任何人均無權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之任何條款或享有任何條款中之利益。
  11.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12. 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Back to topTOP
網站導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