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指定投資產品」可享1星期額外年利率優惠

認購「指定投資產品」可享1星期額外年利率優惠

客戶於推廣期內成功認購「指定投資產品」達指定投資金額,可享1星期額外年利率優惠。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指定投資產品」之指定投資金額及額外利息(「此優惠」)計算時期如下
*以外幣認購相關投資產品將以本行當時之兌換價兌換為港幣

優惠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為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推廣優惠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2. 根據本行紀錄,(「合資格客戶」)是指推廣期前沒有任何認購基金及/或外幣掛鈎存款紀錄之客戶。 例如若客戶此前曾認購過外幣掛鈎存款,但未曾認購過基金,該客戶在推廣期期間成功認購基金便可符合此優惠之條款及細則;相反地,若客戶在推廣期期間成功認購外幣掛鈎存款則不能享受此優惠。
  3. 此優惠適用於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富邦銀行」)之個人客戶並需符合本條款及細則所載有關此優惠之條件。此優惠按賬戶計算,聯名賬戶會被視作爲一個合資格獲額外利息優惠之單一賬戶計算。
  4. 經網上渠道進行的交易不適用於此優惠(包括經Fubon+ 進行的基金交易)。
  5. 基金及外幣掛鈎存款額外利息優惠計算時期則為1星期,並以365 日為計算基礎。
  6. 每個賬戶最多可獲得港幣14,776元的額外利息。
  7. 額外利息以每個賬戶認購相關投資產品之累積金額計算,基金最低累積交易金額爲港幣500,000或等值,外幣掛鈎存款則爲港幣5,000,000元或等值。
  8. 認購基金額外利息金額不得超過本行相應收取的基金認購費。
  9. 額外利息計算說明例子如下: 註:請參閱有關產品之銷售文件所載有關情況之詳細分析、產品之性質、特點及所有相關風險。
  10. 額外利息將於2027年1月29日或之前存入客戶於本行之指定港幣結算戶口。若客戶以外幣認購相關投資產品,有關優惠將以本行當時之兌換價兌換為港幣計算。
  11. 合資格客戶於存入額外利息當日需持有有效港幣結算戶口。
  12. 額外利息以基金或/及外幣掛鈎存款累積交易金額計算,而交易金額將調低至最接近之整數。
  13.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上述推廣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有關本次推廣之最新詳情,包括有關上述推廣之變更、暫停或取消,可於本行網站查詢。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4.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所有因本推廣活動所引起或與其相關之爭議,均應提交香港法院管轄。
  15.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16. 相關投資產品之指定投資金額只計算完成交易金額,任何已取消或未能成功之投資/交易申請,均不會被計算在內。所有交易、結果、有關本推廣之日期及時間,均以本行的電腦系統記錄及資料為準。因任何電腦、網絡等技術問題而引致任何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等情況,本行概不負上任何責任。
  17. 本宣傳資料由富邦銀行發行,只適用於香港境內,並不能詮譯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由富邦銀行代理的投資產品。
  18. 任何人士如非富邦銀行客戶,不可藉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取得強制執行或享有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任何利益的權利。
  19.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20. 有關本推廣詳情,請向本行職員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富邦銀行綜合客戶服務熱線2566 8181(選擇語言後按3)查詢。
    *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7時;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時(公眾假期除外)。


風險披露聲明及重要事項:

以下風險披露聲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風險。在進行交易或投資前,閣下應負責本身的資料蒐集及研究。本行建議閣下於進行交易或投資前應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投資涉及風險,投資產品價格可升亦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過往表現並不可作為未來表現的指引。買賣投資產品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

本宣傳品由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本行」) 刊發,內容並未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閱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亦無意作為,也不應被詮釋為專業意見、要約或游說投資於此推廣內所述之任何投資產品。閣下應按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謹慎考慮是否適宜進行交易或投資。閣下不應只單獨基於本推廣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而應詳細閱讀有關投資產品之銷售文件及風險披露聲明,如有疑問,應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該投資產品,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

基金
本行為基金公司獲委任之基金分銷商,負責有關基金銷售。有關基金並非本行產品,本行概不負責有關基金合約條款之責任。

外幣掛鈎存款
外幣掛鈎存款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外幣掛鈎存款,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

此產品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外幣掛鈎存款並不等同定期存款,亦不應被視作定期存款的替代品。

(如適用)人民幣受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外匯管制,故投資於此產品將要承受人民幣的貨幣風險(可不時更改)。

本風險披露聲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風險,有關單一產品所涉及風險,請參閱產品的銷售文件。

以外幣計算的交易買賣所帶來的利潤或招致的虧損,均會在需要將該交易的單位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時受到匯率波 動的影響。

請注意:以上所提及的風險因素並非也不是詳盡無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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