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透支獎賞計劃

現金透支獎賞計劃

現金透支獎賞計劃

現金透支獎賞計劃 富邦信用卡新推出透過「 Fubon + HK 」手機應用程式作現金透支服務,真正唔使申請,讓你隨時隨地提取現金,方便快捷!

由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富邦信用卡持卡人經「Fubon+ HK」手機銀行應用程式或自動櫃員機進行現金提取,回贈高達HK$300*

整個推廣期將分爲兩階段 –
階段1: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8日
階段2: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無需登記!

無需登記! 回贈高達HK$300

備註:
  1. 每個階段之累積金額將以銀行所記錄之現金透支交易日期所屬階段日期計算。
  2. 各階段的累積現金提領金額及相對應之獎賞將各自獨立計算,不得跨階段結轉或合併使用。請參閱下方表格以取得示例說明。
  3. 每位合資格賬戶於每個階段最多可獲獎賞為HK$150,而於整個推廣期內可獲之獎賞上限為HK$300。


*例子(只供參考)
假設HK$5,000現金貸款額、個人化息率29%(實際年利率34.73%)及30日還款期:

  • 須付利息:HK$120
  • 可獲回贈:HK$150


回贈可全額抵銷利息!

現金透支手續費為交易金額之3%(最低收費為港幣55元)。

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優惠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如何於Fubon + HK 手機應用程式作現金透支服務?

如何於Fubon + HK 手機應用程式作現金透支服務?
「Fubon + HK」 手機應用程式作現金透支服務示範

第一步:於「Fubon + HK」登入後按【轉賬】

第一步:於「Fubon + HK」登入後按轉賬截圖

第二步:按【賬戶號碼】> 選擇入賬戶口【我的富邦戶口】


第二步:按【賬戶號碼】> 選擇入賬戶口我的富邦戶口截圖

第二步:按【賬戶號碼】> 選擇入賬戶口我的富邦戶口截圖

第三步:入賬戶口 – 選擇閣下的港元往來戶口 > 支賬戶口 – 選擇閣下的信用卡戶口 > 輸入金額 >
【下一步】

第三步:入賬戶口 – 選擇閣下的港元往來戶口 > 支賬戶口 – 選擇閣下的信用卡戶口  > 輸入金額 > 下一步截圖

第四步:轉賬詳情 > 【確認】



第四步:轉賬詳情 > 確認截圖

有關「Fubon + HK」手機銀行服務,請參閲Fubon+用戶指南

信用卡現金貸款獎賞計劃(「推廣」)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整個推廣期將分爲兩階段,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8日爲「階段1」;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爲「階段2」。
  2. 此推廣只適用於持有由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發行之富邦Visa / Mastercard信用卡之客戶(「合資格信用卡」,持卡人為「合資格客戶」)。
  3. 合資格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內進行合資格交易(定義見第4條),並在各階段累積以下指定現金透支金額,即可獲得相應現金回贈(「獎賞」):
    • 每個階段之累積金額將以銀行所記錄之現金透支交易日期所屬階段日期計算。
    • 各階段的累積現金提領金額及相對應之獎賞將各自獨立計算,不得跨階段結轉或合併使用。請參閱下方表格以取得示例說明。
    • 每位合資格賬戶(定義見第5條)於每個階段最多可獲獎賞為HK$150,而於整個推廣期內可獲之獎賞上限為HK$300。
    • 獎賞例子(只供參考)
  4. 「合資格交易」指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經富邦手機銀行應用程式「Fubon+ HK」或自動櫃員機成功作港幣現金透支(或「現金貸款」),並於2026年4月15日或之前成功誌賬至合資格信用卡賬戶。未誌賬、已取消或退款之交易,均不會被計算為有效之合資格交易。
  5. 每個主卡賬戶及其相關附屬卡賬戶將被視為一個合資格賬戶(「合資格賬戶」),以計算合資格交易及獎賞。
  6. 利息將由合資格交易日起按日計算,直至相關金額全數清還為止。手續費為每項透支現金貸款額的3%或55港元 (以較高者為準)。現金貸款金額及其所產生的手續費和利息將會從合資格信用卡賬戶中扣除。
  7. 有關信用卡現金貸款費用及財務費用詳情請參閱「富邦信用卡服務收費表」及/或「富邦銀行 VISA / 萬事達卡信用卡持有人合約」。本行保留不時調整財務費用及其他收費之權利。
  8. 實際年利率是一個供參考之利率,以年化利率展出包括銀行產品的基本利率及其他費用與收費。上述之實際年利率是採用香港銀行公會所載的有關指引計算至最接近的小數後兩個位。有關閣下的個人息率,請參閱信用卡月結單。
  9. 所有合資格交易將以本行紀錄作準。本行保留最終決定相關交易合資格與否之權利。
  10. 合資格賬戶可否獲贈獎賞之資格須經本行核實及作最終決定。一經本行核實及確認,獎賞將於2026年7月31日或之前直接存入合資格信用卡之賬戶並顯示於月結單上。客戶如在2026年8月31日前仍未收妥所獲享之獎賞,須自行通知本行;否則,本行恕不承擔有關責任,也不會作任何賠償。
  11. 客戶必須保留所有交易相關證明,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權利要求合資格客戶提供有關交易證明文件以作核實。
  12. 客戶於本行名下所有信用卡戶口須於獎賞入賬時仍屬有效及戶口狀況正常,方可獲贈有關獎賞。
  13. 所獲贈的獎賞只可作日後信用卡零售簽賬用途,並不可退換、轉讓、兌換現金/其他產品/優惠或作現金透支提取。
  14. 如本行發現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活動中有任何不誠實及 / 或欺詐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合資格客戶於獲贈獎賞後將有關合資格交易取消或作退款安排,本行保留權利取消其參加本推廣的資格。本行亦保留權利於該合資格客戶之戶口直接扣除所獲得的現金回贈,或採取法律行動追討任何未償付之金額。
  15.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推廣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6. 除本行及客戶外,任何人均無權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之任何條款或享有任何條款中之利益。
  17.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管,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18.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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