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間,合資格客戶每累積200,000港元(或等值港元)的合資格基金單位轉入其在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本行」)的投資賬戶,可獲贈680港元現金獎賞。每名合資格客戶的最高現金獎賞上限為30,000 港元。
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
條款及細則
- 推廣期由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基金轉入現金獎賞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 客戶必須在推廣期內滿足以下要求: (i)成功向本行提交基金轉入申請; (ii)成功將合資格基金從其他金融機構轉移至其於本行的賬戶(「合資格客戶」)。
- 基金轉入現金獎賞僅適用於本行可銷售的證監會認可基金,唯貨幣市場基金及本行不時指定之基金並不包括在内。本行擁有唯一及絕對酌情決定權決定基金可否轉入本行(「合資格基金」),以及有關轉入是否合資格獲得基金轉入現金獎賞(「現金獎賞」)。
- 從其他金融機構或基金公司轉出基金須視乎其適用的有關條款、細則及限制,客戶亦須自行承擔有關基金轉出所收取的費用(如有),客戶須向有關金融機構或基金公司查詢有關詳情。
- 合資格客戶轉入合資格基金後,如該合資格基金未能經本行認購,合資格客戶可能無法通過本行認購該基金。
- 從其他金融機構轉入的基金賬戶持有人姓名必須與在本行登記的合資格客戶姓名相同。
- 合資格客戶每累積200,000港元(或等值港元)的合資格基金轉入其投資賬戶,可獲贈680港元現金獎賞;每名合資格客戶的最高現金獎賞上限為港元30,000港元。合資格客戶須於推廣期內將合資格基金成功轉入投資賬戶後,始計算為轉入金額。
- 本行將根據合資格基金轉入投資賬戶當日的最新單位價格計算轉入金額,以計算現金獎賞。對非港元單位基金,轉入金額將不時按本行全權釐定的現行匯率兌換成港元。如對包括但不限於轉入金額之計算方法及獎賞資格等事項有任何爭議,本行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具有約束力。
-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上述推廣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有關本次推廣之最新詳情,包括 有關上述推廣之變更、暫停或取消,可於本行網站查詢。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經本行根據其記錄核實合資格客戶有權獲得現金獎賞,現金獎賞將於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以港元存入合資格客戶的相關港元賬戶。
- 客戶於本行名下港元結算賬戶須於推廣期內至2026年12月31日仍屬有效及正常,方可獲享現金獎賞。
- 如果符合條件的客戶:
- 2026年 10月 31 日或之前將部分或全部合資格基金的單位轉出;或
- 在現金獎賞入賬當日或之前關閉投資賬戶或相關港元賬戶;或
- 經本行合理認定,存在與賺取現金獎賞相關的任何欺詐或濫用行為,
本行將保留暫停及/或取消任何或全部現金獎賞的唯一及絕對酌情決定權。
- 基金轉入現金獎賞不可轉讓,不可與本行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 本行所列之各項銀行產品或服務,均須符合相關之資格要求、申請程序及產品之條款及細則。如欲了解詳情,請參閱相關產品之銷售文件或本行網站。
- 本宣傳單張由本行發行,只能在香港派發,並不能詮譯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由本行代理的投資產品。
-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 任何人士如非本行客戶,不可藉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 (第三者權利)條例》取得強制執行或享有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任何利益的權利。
-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 有關本基金轉入現金獎賞詳情,請聯絡本行職員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富邦銀行綜合客戶服務熱線2566 8181(選擇語言後按3)查詢。
*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7時;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時(公眾假期除外)。
風險披露聲明及重要事項:
以下風險披露聲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風險。在進行交易或投資前,閣下應負責本身的資料蒐集及研究。本行建議閣下於進行交易或投資前應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投資涉及風險,投資產品價格可升亦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過往表現並不可作為未來表現的指引。買賣投資產品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
本宣傳品由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本行」)刊發,內容並未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閱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亦無意作為,也不應被詮釋為專業意見、要約或游說投資於此推廣內所述之任何投資產品。閣下應按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謹慎考慮是否適宜進行交易或投資。閣下不應只單獨基於本推廣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而應詳細閱讀有關投資產品之銷售文件及風險披露聲明,如有疑問,應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個別基金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資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該投資產品,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
本行為基金公司獲委任之基金分銷商,負責有關基金銷售。有關基金並非本行產品,本行概不負責有關基金合約條款之責任。若閣下就銷售過程或處理相關交易而產生的爭議向本行作出書面投訴,而該投訴符合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職權範圍內有關「合資格爭議」之定義,並且於本行的最後書面回覆亦未能解決該有關「合資格爭議」,本行須與閣下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處理此「合資格爭議」。若閣下就有關基金合約條款的任何投訴或爭議,則須與基金公司直接解決。然而在實際可行和合適的情況下,本行在解決爭議的過程中為閣下提供合理協助。
以外幣計算的交易買賣所帶來的利潤或招致的虧損,均會在需要將該交易的單位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時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
請注意,以上所提及的風險因素並非也不是詳盡無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