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數快5週年獎賞優惠

轉數快5週年獎賞優惠

「轉數快」5歲喇!密密轉密密賞!爭奪10倍現金獎賞!

「轉數快」5歲喇!密密轉密密賞!爭奪10倍現金獎賞!
「轉數快」生日快樂!為慶祝「轉數快」服務推出5週年,由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客戶透過已登記富邦「轉數快」為預設收款銀行之手機號碼1收取HK$55或以上之交易,每日可獲HK$5現金獎賞,最快完成指定項目的100名合資格客戶更可獲10倍現金獎賞2!一齊參與這場「轉數快」5週年盛事!

活動詳情:
首100名最快完成所有指定項目並達到上限的合資格客戶,可獲10倍現金獎賞(即總值HK$550)。
指定項目 現金獎賞 可獲得現金獎賞上限
I.  成功於「轉數快」賬戶綁定服務中設定或維持富邦銀行為手機號碼的預設收款銀行,並維持該賬戶綁定設定至本行存入現金獎賞
HK$5 1次
II.  該日透過已登記富邦「轉數快」為預設收款銀行之手機號碼收取一筆HK$55或以上由本行之第三方戶口或其他香港銀行戶口轉賬之交易
每日HK$5 10次3

如有任何查詢,請於辦公時間內4致電 2806 5058
有關使用富邦「轉數快」服務之步驟,請參閱「轉數快」用戶指南

1客戶可透過富邦網上銀行及 / 或手機銀行服務平台使用富邦「轉數快」服務。
2只限首100名合資格客戶最快完成指定項目(I)及於指定項目(II)獲獎10次,其後的合資格客戶最高可獲HK$55。
3每日只可獲得現金獎賞1次,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只可獲得現金獎賞10次(即HK$50)。每日之轉賬交易以香港時間00:00重新計算。
4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7 時;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公眾假期除外)。

 

條款及細則:

「轉數快5週年密密轉密密賞」之條款及細則:
  1. 「轉數快5週年密密轉密密賞」(「推廣優惠」)之推廣期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本推廣優惠只適用於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之個人賬戶客戶(「合資格客戶」),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完成下列指定項目,可獲相關現金獎賞﹕
    指定項目 現金獎賞
    I.  成功於「轉數快」賬戶綁定服務中設定或維持富邦銀行為手機號碼的預設收款銀行,並維持該賬戶綁定設定至本行存入現金獎賞
    HK$5
    II.  該日透過已登記富邦「轉數快」為預設收款銀行之手機號碼收取一筆HK$55或以上由本行之第三方戶口或其他香港銀行戶口轉賬之交易
    每日HK$5(推廣期內最多可獲HK$50)
  3. 每位合資格客戶在整個推廣期內於指定項目(I)最多只可獲得現金獎賞一次。
  4. 每位合資格客戶於指定項目(II)中,每日只可獲得現金獎賞一次,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只可獲得現金獎賞十次(即HK$50)。每日之轉賬交易以香港時間00:00重新計算。
  5. 本推廣優惠名額上限為3,000名(「得獎者」),額滿即止,本行將不會於推廣期內計算及通知客戶本推廣優惠的剩餘名額及參加者排名。本行會根據合資格客戶於指定項目(I)及(II)合共的獲獎次數決定得獎者。如次數相同,將以指定項目(II)的最後完成日期決定,先到先得。如完成日期相同,將以該日首筆HK$55或以上之轉賬之交易時間決定得獎者。
  6. 首100名合資格客戶完成指定項目(I)及於指定項目(II)最快完成並獲獎10次,可獲得10倍現金獎賞(即總值HK$550)。
  7. 信用卡客戶、聯名賬戶客戶及公司賬戶客戶恕不適用於本推廣優惠。
  8. 本推廣優惠涉及的一切服務及交易記錄,以本行之記錄為準。
  9. 所有現金獎賞將於2024年2月28日或之前存入有關得獎客戶已登記「轉數快」之有效富邦港元戶口。本行將不會公布得獎結果及/或個別通知得獎客戶。
  10. 得獎者必須於本行存入現金獎賞時仍維持富邦「轉數快」服務、「轉數快」賬戶綁定設定中維持本行為手機號碼的預設收款銀行及持有有效的個人富邦銀行港元賬戶,否則有關獎賞將會被取消及不會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予得獎者。本行保留以任何適當方式處理未能派發的獎賞之權利。
  11.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活動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就本推廣優惠之得獎方法、合資格客戶資格、獎賞細節及一切有關事項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2. 如本行發現合資格客戶於本推廣優惠中有任何不誠實及/或欺詐行為,本行保留權利取消其參加本推廣優惠的資格。本行亦保留權利直接於該合資格客戶的戶口扣除所獲得的獎賞,或採取法律行動追討任何未償付金額。
  13. 有關富邦網上銀行服務、富邦手機銀行服務及富邦「轉數快」服務的詳細資料與條款及細則,請參閱富邦銀行網頁 www.fubonbank.com.hk 或與本行職員聯絡。
  14. 除本行及合資格客戶外,任何人均無權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之任何條款或享有任何條款中之利益。
  15. 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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